名称:批量物资
批量物资典当
[受理范围]批量新成品钢材、铜材、铝材、煤炭、水泥等。[所需资料]来源证明或保证(包括但不限于发票、经营许可证明、生产加工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书、产品说明书等)、仓库提单等。[操作流程]仓库现场勘察>>转库>>变更提单人>>放款